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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度公费医疗最后一次报销通知
发布日期:2019-12-25 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校医院

东区校医院定于1月6日全天,1月7日半天,1月8日全天报销医药费

1月6日(周一)全天

报销对象:离退休老同志

地点:农大东区离退休处一楼老年大学

时间:上午8:30—11:30

下午1:30—4:00

1月7日(周二)半天

报销对象:离退休老同志

地点:农大东区离退休处一楼老年大学

时间:上午8:30—11:30

1月8日(周三)全天

报销对象:在职职工、学生

地点:东区校医院二楼会议室

时间:上午8:30—11:30

     下午1:30—4:00

西区校医院定于1月6日全天,1月7日半天、1月8日全天报销医药费

1月6日(周一)全天

报销对象:在职职工、绿苑小区和校外的离退休人员

地点:西区校医院三层会议室

时间:上午8:30—11:30

下午1:30—4:00

1月7日(周二)上午

报销对象:家住老家属区离退休人员

地点:西区离退休工作处活动室

时间:上午 8:30—11:30

1月8日(周三)全天

报销对象:学生

地点:西区校医院三层会议室

时间:上午8:30—11:30

下午1:30—4:00

 

温馨提示:本次报销为2019年度医药费的最后一次,2019年1月1日-12月31日所产生的医药费均在此报销范围内。逾期作废,望大家相互转告。

 

特别提示:因报销流程有所改变,报销时就诊所产生的收费单据,需在填报医疗报销单时在“药费单据”一栏中填写清楚多少张,然后与审单人员当场确认签字方可报销。不确认不签字者不予报销。不要提前排队,不要人与单据分离。望相互转告认真执行。

注:报销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:

1、门诊报销时需提供交费收据(发票)、交费明细清单,药品处方。

2、急诊报销必须附有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以及交费收据(发票)、交费明细清单,药品处方。急诊报销不需要转诊单

3、住院费用报销时需提供住院交费收据(发票)、住院交费明细清单、出院诊断证明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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